1.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校不得举办民办校
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,不得以管理费等方式取得或者变相取得办学收益。
2021年秋季新学期
5月14日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,公布修订后的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。
《条例》(第二章第七条)具体内容中明确:
开学在即
有哪些教育政策正式实施,南宁一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迟迟不开?部门回应:争取年?
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,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,不得影响公办学校教学活动,不得仅以品牌输出方式参与办学,并应当经其主管部门批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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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,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。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。
广西新闻网 > 新闻中心 >,高校食堂战“疫”记:日送盒饭10万余份 与时间赛跑换; 民生服务?实用新闻 > 正文 看过来!9月1日起,这些教育政策正式实施→ 2021年08月28日 08:53 来源:中国政府网、教育部官网 编辑:韦幸文